(以下均引用自維基百科)
行星(Planet)的定義:
決議
2006年8月14日布捷克布拉格舉行之第28屆國際天文學聯會上的定義,初時曾提出包括齊娜、冥衛一與穀神星的十二行星,但爭議與反嚮頗大,亦引起天文愛好者與民間熱烈討論;至8月24日下午第28屆國際天文學聯會上的定義:太陽系有八顆行星(決議時曾出現「經典行星」一詞,指的也是這八顆),分別為 水星、金星、地球、火星、木星、土星、天王星與海王星。質量不夠的將會被IAU會議決議歸類為矮行星(如冥王星)或太陽系內小天體(如小行星、彗星等)。
國際天文聯會於2006年8月24日通過新的行星定義,並增加了矮行星的概念。
行星是指符合下列特性的天體:
- 在圍繞著太陽的軌道上運行,及
- 有足夠質量以產生引力以達至流體靜力平衡的形狀(近似球形),及
- 已使其軌道附近清空。
矮行星是指符合下列特性的天體:
- 在圍繞著太陽的軌道上運行,及
- 有足夠質量以產生引力以達至流體靜力平衡的形狀(近似球形),及
- 沒有使其軌道附近清空,及
- 不是衛星。
其他圍繞太陽運行的天體則應被稱為「小型太陽系天體」。
按照以上定義,太陽系有八個行星:水星、金星、地球、火星、木星、土星、天王星、海王星,而冥王星被排除在外。已承認的矮行星則為冥王星、穀神星、和2003 UB313。